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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局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长城网 作者:郭云霞 金宗明 2017-01-11 1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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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警方在辖区一大棚内发现私藏的烟花爆竹。唐山市公安局/供图
路南警方在辖区悬挂宣传条幅。唐山市公安局/供图

  长城网唐山1月11日讯(郭云霞 记者 金宗明)为有效剔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自2016年12月25日起,唐山全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刚性施措,大力度、不间断地开展了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

  参与行动的各级公安机关以基层所队为单位,结合高速、巡警、交管等警种力量,开展“地毯式”烟花爆竹大清查。行动开始第一天,滦县公安局小马庄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小马庄镇某村一大院内存放着100多箱烟花爆竹,具有极大地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将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查扣,并将违法人熊某带回所内询问。经询问,熊某交待了其于12月22日从滦县某土产公司购进鞭炮100多箱并存放在该处的厢货车内,准备在临近过年时出售。目前,熊某已被该局行政拘留。

  随后,路南区公安分局加大宣传、查处力度,全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大清查行动。12月26日至12月29日在辖区内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起,制止燃放5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3人、批评教育4人,收缴烟花爆竹70余万头。12月28日,丰润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某村清查时,在一村民驾驶的面包车上发现烟花爆竹44箱。12月31日,玉田县公安局玉田镇派出所组织警力入户清查时,在辖区某村村民家中查获烟花爆竹115件,其中鞭炮71件,烟花44件,不合格产品9件。

  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安监等部门,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流向管控,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和运输许可等监管工作,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一律禁售、禁运并收缴。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排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纳入管控范围,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行为。

  对每一起违法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逐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及时查处,按照“案件必破、源头必追、逃犯必抓”的要求,彻底打掉贩卖渠道和网络。对发现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人员,一律刑事拘留。针对春节即将来临的实际,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燃放,坚决顶格上限处理。

  2016年12月27日,遵化市公安局在承唐高速某路段将3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成功拦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当场查获烟花爆竹(双响)678件(10万余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5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12月29日,丰南区公安局在辖区某饭店院内查扣烟花爆竹600余件,并将两名涉案人当场抓获。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清查从业人员105家次,物流企业1143家次,易制爆从业单位201家次,重点部位5242处,出租房屋25629间,整改安全隐患151处。侦办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10人;查处治安案件86起,行政拘留82人,罚款6人,警告2人;抓获在逃人员1人;收缴烟花爆竹2990.72万头,组合烟花10102件;发放各类宣传品合计10万余份。

关键词:公安局,烟花爆竹,清查

责任编辑:金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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