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作风公开评议 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作风公开评议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参评省级机关: 根据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指示,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系统已经开通,为确保作风公开评议客观公正、合理有序,现强调以下工作纪律: 1、各参评机关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对本机关的作风评议。 2、各参评机关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只允许登陆相关网站评议一次,不得单人重复登陆评议。作风评议处理系统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即取消该部门评议成绩。 3、各参评机关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各类技术单位或企业、个人等操纵评议结果或干扰评议系统,一旦发现有采取非正常方式或委托第三方参加评议或技术干扰的,即取消该部门评议成绩。 4、各参评机关不得向业务对口下级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打招呼拉票、跑票或其他变相拉票,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部门评议成绩。 2016年作风公开评议工作中,已经对有关省直单位违规组织或引导所属人员对本机关进行作风评议、干扰评议结果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取消了相关评议成绩。今年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欢迎对各种违规的评议行为和变相拉票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除取消该部门评议成绩外,还要向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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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佳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