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3600多所 发展势头良好
长城网2月16日讯(记者 李全 宁晓雪)2016年12月2日,《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河北养老服务工作迈出了坚实一步。2017年2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2016年河北省民政部门开展多项创新工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除起草并协调推动出台《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外,河北省民政厅还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申请国开行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4.89亿元,亚行贷款1亿美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37个单位、80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启动“助老安康工程”,为300多万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全省建成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80家。 2017年河北民政重点工作。
另外,河北省民政厅会同省卫计委在全国率先出台《河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分别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174家,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3.35万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600多所,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 在2017年河北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厅长赵风楼强调,新的一年,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协同省发改委制定好河北省实施意见。 河北省民政厅将大力推动全省落实《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指导石家庄市做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配合省卫计委做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落实《京津冀养老服务试点方案》,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工作协同发展。提高养老机构奖补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探索创新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模式和支持方式,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 |
关键词:民政,养老服务,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