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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偷红包”平山县检察院公诉一起新型盗窃案

来源:长城网 作者:孙涛 韩晓寒 2017-03-14 22: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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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3月14讯(孙涛 记者 韩晓寒)近日,用朋友手机擅自给自己发红包,且拒不认账的苏某,聪明反被聪明误。经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当庭判定苏某盗窃罪名成立,单处罚金5000元。

网络图片。

  据了解,苏某与王某是同事兼朋友关系,平时不分彼此。2016年7月9日晚,苏某与王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饭后苏某和王某到王某的宿舍醒酒。王某进屋便倒头大睡,苏某发现王某的手机放在桌上,因以前无意中得知王某的手机开锁密码,便偷偷解锁王某的手机,并使用王某手机微信红包分14次,每次200元,将共计2800元钱秘密转到自己的微信账号里。为防止王某发现,苏某还将王某手机微信红包转账记录删除。王某发现红包被盗后询问苏某,苏某坚称不知情。无奈之下,王某只好报警。在民警面前,苏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案件经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作出了苏某盗窃罪名成立,单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检察官在此提醒,此类“偷红包”新型盗窃案件多呈现熟人作案、临时起意的特点,被害人防范意识差也是苏某得手的重要原因。随着新兴快捷支付方式的大量应用,使用者的防范意识也应当逐步提高。

关键词:平山县,检察院,偷红包

责任编辑:韩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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