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好人]王晓丽:清正廉洁 永葆新时期法官本色
长城网4月1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实习记者 闫思宇)“法院的主业就是搞审判,庭长首先应当业务精通,只有庭长自己有能力、有水平执行好案件,才能指导和带领全庭同志一起办好案。”定州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晓丽从事工作20年以来,一直将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作为一贯追求的目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晓丽连续多年被市法院市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在众多殊荣的背后,实则为勤恳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工作原则。 坚定政治信念,严格依法秉公办案 二十年来,王晓丽始终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她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工作上不出差错”是王晓丽一贯追求的工作目标和坚守的原则。她经常告诫自己和法庭干警,当前的执行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的重要关注点之一,不能有丝毫闪失,否则,将给社会、给法院造成极为难以扭转的被动局面。 唯有扎扎实实、认认真真把握好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和环节,一步一个脚印,方能立于不败之地。王晓丽始终将“抓规范化管理、强化干警素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作为执行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彻底杜绝了办案拖拉、审限意识不强的现象,使每位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服判。 竭诚奉献,诚信为民 2009年,通过竞争上岗,王晓丽从多名优秀的竞争同事之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定州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身处执行庭六年以来,她一直坚信思维方式决定工作成败,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果,在执行工作中,勇于创新,以敏悦的思维方式去思考每一件案件,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的做到公正,案结事了,使矛盾充分化解。 在执行陈某某与其儿子赡养纠纷一案中,此案刚立案,其二儿子就到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帮大哥处反映,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本案从立案到执结共计30天。在执行此案过程中,首先与河北电视台帮大哥取得沟通,让新闻媒体正确报道并监督;第二,带着感情做好陈某某与其儿子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在社会上及当地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能动思维,主动工作 每一件执行案件,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人民法院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执行工作以来,王晓丽坚持使用多种方法用于执行过程中,处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使得一个个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的法律帮助,使得一对对反目成仇的亲朋好友和好如初,也使得一个个讨要说法的当事人服判息诉。 在2011年北京军区组织了一次活动,为服役军人服务,家中如有困难,可向军区反映。有一名家是定州人的义务兵,其父亲在工地施工时意外受伤,诉至法院。此案通过武装部联系,从立案到结案共计40天,即全部执行完毕。解放军报对此案进行了登载,北京军区也给予了表扬,定州电视台对武装部、定州人民法院进行了报道,充分做到了“拥军优属,军民一家”,使人民的子弟兵能更好的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保家卫国。结案后,当事人还亲自将锦旗送到法院,锦旗虽小,但是却代表着百姓对其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清正廉洁,永葆新时期法官先进本色。”很多人都这样评价王晓丽,多年来,她坚定政治信念,牢筑防腐拒变的防线,自觉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成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在美丽河北的建设中,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公道正派、为民便民、严谨认真、勤奋务实、文明有礼的良好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树立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希望有更多的法官成为表率,为美丽河北出一份力。 |
关键词:河北好人,法官,新时期,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