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扫黄打非”十大刑事案件公布
河北省2016年“扫黄打非”十大刑事案件。长城网 王棋 摄 长城网4月25日讯(记者 王棋 高琳哲)2016年,河北省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625起,其中公安部门侦办“涉黄涉非”案件308起,刑事拘留672人,案件总数同比增长20%。经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批准,从2016年办结的“扫黄打非”刑事案件中遴选出10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邯郸市“柒盘论坛”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5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邯郸市公安局将张某某、程某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将该案移交至邯郸县公安局侦办。该案涉及全国26省市,涉案人员200余名,张某某建立的淫秽网盘,注册用户19万余人,付费会员10107人,共收取会员费50余万元。2016年3月至9月期间,邯郸市邯郸县人民法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8次对12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0元,其余11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衡水市王某某等利用百度云盘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5年11月中旬,根据民警发现的线索,冀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对王某某等6人刑事拘留。经鉴定,王某某贩卖的700余个云盘中,有283个视频文件、902幅图片、98篇文章为淫秽物品;其他5人贩卖的710个百度云盘中均存有淫秽物品。2016年7月28日,冀州市人民法院以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5名被告人除马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外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邢台市马某某等冒充新闻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4年12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广宗县公安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对马某某、刘某刑事拘留。马某某、刘某冒充新闻工作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单独或共同作案形式,骗取受害人财物共计161100元。2016年2月19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某某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保定市霍某某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16年6月16日,根据京版反盗版联盟举报线索,保定市文化执法大队在清苑区查封了霍某某存于库房内的图书。经鉴定,查封的13种98822册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标价共计2737899.6元。2016年12月26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廊坊市“1.18”互联网非法销售图书案 2016年1月18日,根据全国扫黄办转办线索,省市县三级扫黄办及三河市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对孙某某位于三河市燕郊住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缴非法销售的《全彩2016CFA教材》图书1109册。翌日,三河市公安局接受该案移送并于当日立案。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淘宝网销售《全彩2016CFA教材》800余套(每套7册)。2016年12月23日,三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 承德市朱某某等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6年1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隆化县公安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对朱某某等人刑事拘留。朱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记者”身份,在山东诸城、高密以及河北滦平等地,使用要挟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共计33000元。2016年6月26日,隆化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3000元,其余3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秦皇岛市王某某等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5年11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昌黎县公安局以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王某某刑事拘留。王某某、孙某某从网上合资购买容量为20T、30T的淫秽百度云盘20多个,并通过QQ等形式将存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云盘以出卖、出送的方式向外传播多人。经鉴定,3个涉案百度云盘账号中的3458段视频为淫秽物品。2016年11月4日,昌黎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孙某某拘役五个月。 衡水市武某某等利用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5年7月29日,根据民警发现的线索,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局以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对武某某刑事拘留。赵某某、王某、陈某某先后加入武某某建立的“午夜寂寞”QQ群,并担任该群管理员,上述4人在QQ群内传播淫秽音像、图片,情节严重。2016年3月8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其余3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衡水市赵某某等制作、销售盗版光盘案 2015年8月21日,根据民警发现的线索,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对赵某某等5人刑事拘留。赵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盗版光盘4963张,获取非法利益共计12000元。2016年4月6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其余4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衡水市赵某某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6年2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赵某某刑事拘留。赵某某加入韩某(另案处理)建立的名为“衡水黄群”的QQ群后,成为该群管理员,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100多部,并且在明知该群中有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对群内发布淫秽物品放任不管。2016年9月12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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