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公安系统一集体和3民警将接受全国公安系统表彰
衡水市公安局通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公安部表彰情况。扈炜 摄
安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弓亚宁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扈炜 摄
长城网衡水5月16日讯(班珏 屈冰 扈炜)5月16日衡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衡水市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公安部表彰情况。共有1个集体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3名民警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衡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强介绍,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全国公安系统五年一次的盛会,也是全国公安英雄模范的集体亮相。河北省有4个全国优秀公安局、17个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8名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35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受到表彰。其中,枣强县看守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饶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刑警大队长冀春雷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武邑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松坡,安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弓亚宁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据了解,饶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刑警大队长冀春雷还在5月9日由公安部组织的“我心中的警察英雄”网络推选活动中,当选为全国20名“我心中的警察英雄”之一。作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代表,他将与河北省其它五名同志赴京参加表彰大会。表彰会结束后,冀春雷将作为13名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事迹报告团成员之一,赴全国作巡回报告。 |
关键词:衡水,公安,集体,个人,公安部,表彰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