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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本司机酒驾大货车?警察蜀黍抓你没商量!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7-06-28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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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酒驾公益漫画。图片与本文无关
资料图:酒驾公益漫画。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记者从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日前,高速交警邯郸大队民警在邯郸西开展集中夜查统一行动,查处了一起“准驾不符”且酒后驾驶重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常某弃车逃跑,民警狂追100米将其抓获。常某因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被依法罚款2000元、记24分。

  据介绍,高速交警邯郸大队二中队长韩存召带领民警在邯郸西开展夜查,在对一辆号牌为冀DQ7721车辆检查时,该车没有停车受检,而是向前开出数十米后才停车,当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位置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在民警要求下,刚才驾驶车辆现在换到副驾驶的常某被迫下车接受询问。民警闻到常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在对常某进行询问时,常某极不配合,在与民警交谈中撒腿就跑,民警见状迅疾追了出去,100米后将其抓获。

  民警将常某带回警务室进行讯问,在警务室中,常某仍然不承认喝酒,对民警的问话避而不答。民警将其带回大队,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常某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又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平台核实,常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当时却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属“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常某不得不承认其违法事实。

  交警提醒

  准驾车型不符与酒后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高速交警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关键词:高速交警,酒驾,邯郸

责任编辑:宁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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