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长城网张家口6月28日讯(记者冯永超 张世豪)6月28日上午,张家口市新闻办和张家口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了“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卫生计生委发言人(副处调研员)赵水清发布相关信息,张家口市卫生计生委计生基层指导科科长石敏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全程实录如下: 张家口市卫生计生委发言人(副处调研员)赵水清: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议程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以来,我市全面两孩工作进展情况及两孩生育情况。 一、全面两孩政策出台背景 1980年中共中央《公开信》就明确提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实际上,从2008年开始,中央就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了生育政策调整研究,提出了“城乡统筹、循序渐进、平稳过渡、过程可控”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从“双独两孩”、“单独两孩”到“全面两孩”“三步走”思路。每一步政策调整都经历了广泛深入调研、严谨细致测算、外部影响评估、全面利弊权衡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 我省从2003年开始就走在了全国先列,实行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正是践行了《公开信》郑重的历史承诺。正如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指出的“二孩政策不是媒体炒作、专家重视导致的,而是从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制定时就已经有这样的安排。” 经过30多年的人口发展,我国的人口形势及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得以缓解。“十三五”时期,我国劳动力总量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减少,是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中央审时度势、审慎决策的结果,政策实施正当其时。”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两孩政策全面实施,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 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一年半以来,全国及我市政策落实情况 (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符合预期 2016年10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公布了2015年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其中2015年生育率偏低,引起了社会关注和热议。2016年11月26日王培安副主任在“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2016)”上对全面两孩政策效果作出评价,“根据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统计和各省出生人口与孕情资料综合研判,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约1700万人,大致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与全面两孩政策出台时的预判基本吻合。”中国人口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对住院分娩数、户籍登记、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多来源数据作了比较,认为中国现在的总和生育率大概在1.5-1.6的水平上。 我市情况:我市农村属于二胎开放地区,又随着2003年《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人口发展形势,2014年又实施了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针对这种情况,对于我市来说目标人群较小,只包括已婚育龄夫妻双方为非农业且均为非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2016年我市对这部分人群进行了摸底,全市约为15万户,预计每年新增二孩出生6000余人。2014年我们就目前群众生育意愿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不希望再生育家庭占53.4%;希望在2016年后再生育家庭占21%;不能确定是否再生育家庭占25.6%。计生统计报表显示,2016年比2015年同期增加二胎出生2430人,2017年上半年比2016年同期二孩增加4556人,据此推算全年约增加9000人。通过以上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出生将比去年有所增加。2016年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生育需要一个过程,故去年增幅较小,今年增幅相对较大,但不会突破预期。 (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会发生正常的波动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有部分人担心会出现生育反弹,翟振武教授认为两孩政策后,我国将经历一个提高、下降、稳定,再逐步继续平稳下降的趋势。单独二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总和生育率会有一个上升的过程,最高会达到2.1左右。但是时间不会长,随着累积生育能量的释放,生育水平会逐步回落。再过几年,累积能量释放完了以后,生育回落下来,生育率大体上会维持在1.7、1.8左右。但是,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国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妇女社会地位提升等等,我国总和生育率仍然有可能持续下降,因为所有的发展因素里,推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因素在不断地强化。翟振武教授介绍说:“比如现在每年出生1600多万人,但是现在每年大学的招生人数已经达到770万,这就是说,如果新一代的人达到十六七岁,一半的人都是大学生了,这对未来的生育水平还是有比较大影响的。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教育水平对生育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同时,未来有一亿农民正式进城,对这些人的生育行为也会有很大影响。现在人均收入十年左右翻一倍,包括社会保障等等,所有这些政策都会继续推动生育率的下降。在未来我们的总和生育率会从1.7、1.8逐步下降,2050或者2040年有可能会接近现在欧洲的平均水平1.6。 (三)全面两孩政策下的“人口红利”再认识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按照国际规范,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60%就认为进入这个时代。1980年前后我国进入这个门坎,2010年达到高峰。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有学者指出,这意味着我国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将进入人口负债期。其实,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规模虽然下降,但是经济活动人口和就业人口仍然持续增长,劳动力供给并没有减少。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力数量仍然充裕。2015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为10.03亿,是欧美发达国家总和的两倍。2030年、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还分别有9.58亿、8.27亿。王培安副主任指出:“一直到2030年,我国的总抚养比低于50%,我国仍处于人口红利期。” 我市情况:2016年我市0——17岁人口有83.51万人,18——59岁劳动力人口有284.4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01.65万人,占总人口的21.65%,65岁以上老年人口有67.74万人,占总人口的13.66%,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市也已进入老龄化地区,老年抚养压力加大。 三、我市采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措施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制定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修改、完善了再生育条件,普遍延长了生育假期,设立了陪产假,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 (一)在政策落实上做好衔接 一是我省2016年3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延长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是在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执行,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即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三是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方面。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继续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执行生育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奖励政策,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在生育登记上简化程序 实行生育登记和承诺制,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在怀孕期间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平台或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不方便提供其他材料的,可只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进行承诺即可登记。同时,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办理。 (三)在医疗服务上保驾护航 健全了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出台了《张家口市关于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临床救治工作的通知》、《张家口市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市母婴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专家组;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分级诊疗、转诊、会诊网络和绿色通道,确定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院为我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2016年新生儿两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91.31%,产前筛查率59.8%、出生缺陷发生率5.53‰。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开展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为34954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儿科和助产专业人员培训,2016年共培训450名;完善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建设。 (四)在人员信息上加强共享 针对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根据我市实际进行了撰定了调查报告,进行了简要分析。全市建立健全了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人口基础信息、新婚、出生、死亡等信息互联共享,每半年与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进行人口基础信息交换;进一步完善信息动态采集制度,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孕产妇保健、出生分娩登记、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预报人口监测信息和变化趋势,做好数据分析,确保生育政策平稳过渡。 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建议 一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据调查显示,我市住院分娩率为99.97%,全市产床使用率不高,但市区主要医院产床使用率较高已处于饱和边缘,产科医生和助产士人员偏少,全市产科医生525人,其中,聘任144人;助产士266人,其中聘任113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妇幼保健服务压力增加。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市产儿科医院建设,增加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合理调配公共资源,减少乡镇产儿科床位过剩造成浪费,以及城市床位不足带来的住院压力。 二是增加教育资源。虽然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我市人口总量影响不大,但是对原本紧张的城市教育资源带来了更大地压力,特别是小学与初中阶段,各学校已是人满为患,基础设施落后,师资能力薄弱。建议教育部门规划好学前和中小学教育,培养好师资队伍,尽早做好应对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并做好监管工作。 三是落实政策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有个别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单位产假政策难以落实,单位以无上级红头文件为由,不承认、不执行《条例》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为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执行《条例》规定,安排本单位职工享受正常的产假,尊重女职工的合法生育权益。 记者提问: 一、新《条例》是如何规定婚产假的? 我省2016年3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 特别强调: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 二、就目前群众关心的奖励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执行,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即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三、现在是否还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继续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予以审核办理。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四、《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居住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我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适用本《条例》规定。 五、目前,我市各单位执行《条例》规定怎么样? 答:《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有个别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单位产假政策难以落实,单位以无上级红头文件为由,不承认、不执行《条例》规定。对此市卫生计生、人社、总工会和妇联联合转发了《省4部门关于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拒不执行《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单位,职工可运用法律武器,采取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职工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执行《条例》规定,安排本单位职工享受正常的产假,尊重女职工的合法生育权益。 |
关键词: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全面两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