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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房却没了 永清警方破获巨额合同诈骗案

来源: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2017-07-04 17: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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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7月4日讯(记者 孙泽恒)合同签了,房子却没了!今年5月,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保定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涉嫌与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800余万元。

  2017年5月,群众李某来到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不久前在房产经纪公司的介绍下,买下一套永清某小区的楼房,但是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小区至今未建。

  看不到房子的影子,李某心里不由得犯起了嘀咕。疑惑之下,李某联系了项目开发商,却得到了让人大吃一惊的结果。开发商介绍说,目前这块地的开发权早已与原项目负责公司无关。一时之间购房者手中的购房合同无法履行,也无法与该公司法人贾某取得联系,李某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

  得知案件缘由后,接警民警感觉案情重大,经向领导请示后立即展开侦查,经查:保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在无任何开发、销售手续的情况下,委托房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永清某小区楼房,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方式向100余名购房者预售该小区楼房120余套。然而,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贾某却终止了项目开发,反而将用于开发的土地退还原出让人,并将退地款、售楼款38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和利息,致使购房合同无法履行。

  如今,购房者买房的钱花了,房子却成了泡影。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警方又相继接到多名群众对该案的举报线索,经过层层调查核实后,办案民警确定保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情况属实,并于6月11日,在保定市某地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贾某对自己利用购房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永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永清,警方,合同,诈骗案

责任编辑:孙泽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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