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些情况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排污企业排放的废水。资料图片
长城网7月4日讯(记者 胡晓梅)记者今天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全省列入6月30日核发范围的企业共计472家,其中不予发证178家。 据介绍,这些情况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一是部分钢铁焦化企业处于整改状态,无环评或备案文件,共计53家自备电厂企业。按照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要求,“未能满足环保审查条件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并限期整改规范和完善。需要恢复正常生产的,限期于2017年9月1日前编制环评文件、履行正式报批程序。经审核准予批准环评文件的,核发排污许可证并纳入正常管理。”二是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共19家,部分企业为政府强制关停取缔,其他企业因为经营问题自然停产。三是保定市造纸企业政府要求全部进行煤改燃气的改造,共30家,正在进行环评,尚未取得批复。四是企业不在本次发证范围,共26家,大部分为纸制品企业且不在2015年环统范围内。五是企业存在现状与环评内容不符等问题,共5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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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