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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咨询”
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世豪 2017-07-15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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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张世豪 摄
张家口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白云峰。记者 张世豪 摄

  长城网张家口7月14日讯(记者张世豪 冯永超 郑世繁 通讯员白彦玲 吕砚文)7月14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张家口市人社局举行了“张家口市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白云峰就“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咨询”进行新闻发布,张家口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管理科科长田生龙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以下是全程实录:

  张家口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白云峰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

  今天,我们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张家口市2017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人社局,向莅临会议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关心、报道全市人社事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有效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切实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重点推进建筑企业及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是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难以避免的劳动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人数大量增加,工伤事故也明显增多。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有效应对工伤风险,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帮助用人单位分散工伤责任。

  从顶层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早在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1953修正)以及1978年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到1996年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再到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之后在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国务院令586号),同年的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颁布实施,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日臻完善。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陷入困境,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我省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规章和相关政策,我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相继推行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使工伤保险惠及到我市更多的职业人群,使广大职工能够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以进一步推动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今天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就是希望通过媒体朋友就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行更为广泛地宣传和普及,具体涉及工伤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由我局工伤保险管理科田生龙科长给予解答。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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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张家口,新闻办,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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