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11月底前建成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成应 摄 长城网廊坊8月15日讯(记者 王成应 孙泽恒)8月15日上午,记者从廊坊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推动全面实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7年11月底前,廊坊市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今年6月,廊坊市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就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到6月底前,廊坊市、县、乡三级均出台了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据悉,廊坊市主要河流有10条行洪河道,包括泃河、潮白河、引泃入潮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永定河、白沟河、赵王新河、子牙河、子牙新河;10条主要排沥河道,包括鲍邱河、普池河、武河、凤港减河、凤河、龙河、天堂河、牤牛河、雄固霸新河、港河西支等。按照省级河长设立情况及有关要求,廊坊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泃河、鲍邱河、潮白河、北运河、龙河、永定河、赵王新河、老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以及穿跨市区的大皮营引渠、八干渠、六干渠等13条河流设立了市级河长。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还在县级河长制方案实施范围以及县、乡两级河长设置上,不仅包含水利普查明确的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还包括当地通俗认为的农村河道,最终纳入河长制管理,使全市河流总量增加到171条,确保实现市域内河湖市、县、乡三级河长全覆盖的总体目标。目前,大厂、香河、广阳、文安、大城等5县(区)及廊坊开发区的省市河长信息公示牌已制作完成,正在抓紧安装,其余县(市)也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
关键词:廊坊,市县乡,河长制. |
责任编辑:王成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