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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截至7月底今年棚户区改造开工7836套

来源:长城网 作者:邢梅智 扈炜 张千 2017-08-16 2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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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扈炜 摄

  长城网衡水8月16日讯(记者 邢梅智 扈炜 张千)8月16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衡水市委、市政府2017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20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截至7月底,全市共开工棚改项目21个7836套,开工率61%,其中采取实物安置的开工项目5468套,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开工项目2368套。

  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不再直接组织新建安置房,而是通过货币直接补偿居民、组织居民购买商品房或政府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安置居民等多种方式对居民进行安置的统称。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核心是利用市场存量商品房源解决棚户区居民安置问题,避免形成新的存量。目前,棚改货币化安置有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形式。

  住房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在保障房方面衡水市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衡水市区待分配公租房房源主要有隆康小区、隆兴小区,位置在市区西南区域,全部为高层电梯房,50一60平方米左右。两个小区共有可分配房源200余套。另有位于永安路的永安北里小区500套公租房,也是高层电梯房,今年下半年可交付分配。明年市区还将陆续有公租房房源800余套纳入分配计划。

  按照保障政策,公租房实行梯度保障,即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状况不同收取不同的租金,低收入者收取低租金、高收入者收取高租金。一类家庭为本市户籍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在保障面积内免交租金。二类家庭为市区户籍家庭或持居住证的家庭,在保障面积内交纳保障房市场租金15%的租金。三类家庭本市户籍中等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交纳的租金标准为保障房市场租金的70%。

  目前衡水市公租房的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单人户30平方米。租金只计算面积,没有楼层差。分配原则是既保证分配公平,又实行人性化。分配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全过程邀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监察机关、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并将分配结果在网上公示。同时对年老、残疾、重病的行动不便的家庭,全部面向低楼层分配;其余人员在中高楼层分配。经过十几次的公开分配,群众一致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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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申请程序

  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收入低的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民政部门组织进行收入情况认定。保障家庭在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的同时,也必须申请进行收入认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逐级申请审核的程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社区居委会领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居委会初审后、交街道办复审后,再交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其与同级民政部门组织联审联查,最后确定是否具备保障资格。之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住建局,再组织分配。

关键词:衡水,棚户区改造,公租房

责任编辑:邢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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