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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被严肃问责 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沧州市

来源:长城网 作者:胡晓梅 2017-09-05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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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9月5日讯(记者 胡晓梅)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汇报会上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沧州市移交10个问题线索,沧州市在全面核查情况后,对46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8人、科级以下干部16人,问责人员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10人、约谈15人。

  10个问题线索中9个被问责,分别为:

  “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数据造假”问题,沧州市供排水集团副总经理被约谈;排水公司经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运东污水处理厂原厂长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降为普通维修工;四名职工给予记过处分;

  “沧州市运东、运西2个垃圾堆肥厂,长期违法堆存垃圾,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市环卫局局长、新华区环卫局局长、运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被约谈;三部门三名主管副局长、副书记被诫勉谈话;运东垃圾处理场场长、运河区建筑垃圾管理站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城区排入污水厂污水水质严重超标”问题,市城管局局长、新华区环保局局长被约谈;新华区环保局主管副主任科员被诫勉谈话;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新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两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沧州市工信局淘汰落后产能、煤炭压减工作不实,存在虚报现象”问题,市工信局副局长、献县发改局副局长、泊头市发改局副局长分别被诫勉谈话;上述三单位三名具体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沧州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验收存在漏洞,危险废物超期积存”问题,市卫计委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沧县环保局两名副局长被约谈;上述两部门三名具体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市水务局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监管严重缺失”问题,市水务局副局长被约谈;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监管科现任科长、原任科长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沧州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被约谈;市交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市高管局副局长分别被诫勉谈话;市交通局公管处处长、陆达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沧东经济开发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沧县县长、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被约谈;

  “沧州市农业局没有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问题,市农牧局副局长被约谈。

关键词:环保,督察,问责

责任编辑:胡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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