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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10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长城网 作者:高琳哲 2017-09-28 18: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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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9月28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邢台市通报10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分别为:

  1.威县贺营镇陈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耀勋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陈庄村申报日光温室大棚扶贫项目时,陈耀勋将未种植大棚的村民陈登存列入申报名单,虚报大棚13个,套取补贴资金5.2万元,并在发放大棚补贴资金时,少发村民陈多峰0.4万元。2013年,该村申报蛋鸡鸡舍扶贫项目时,陈耀勋以其父亲名义虚报鸡舍2个,套取补贴资金1万元。以上6.6万元被陈耀勋占为己有。陈耀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新河县工业园区东张化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英台挪用救灾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张英台分两次向县民政局申请救灾补贴款共计1.4万元,其中0.6万元用于建设东张化村公墓牌坊,0.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张英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宁晋县国土资源局原东汪国土所所长陈建明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5月,陈建明对项目用地工作监管不力,未及时制止孙家尧村友宁沙场项目违法占地。陈建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清河县残联理事长韦书元推进招投标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5月,韦书元担任清河县残联理事长期间,未及时向县审批局提交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招标核准意见”申请表,致使项目无法及时进入招投标阶段。韦书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内丘县侯家庄乡槲树滩村党支部书记乔小四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乔小四将该村绿化费和医务室建设资金共计7031元挪作其他建设项目使用。2016年,乔小四虚报套取村护林员工资1200元,其中1180元用于招待费。乔小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巨鹿县小吕寨镇北大韩寨村党员谷胜利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2015年9月,谷胜利用虚假照片申报危房改造,并骗取补助款1.77万元用于个人开支。谷胜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平乡县平乡镇大西门村村委会主任刘书起冒领农业补贴款问题。2016年7月,刘书起利用农业补贴重新核定机会,冒领71.21亩农业补贴款6764.95元,其中1000元用于维修村变压器,5764.95元用于个人开支。刘书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后重新发放到户。

  8.新河县荆庄乡盖村党支部委员盖洪亮冒领养老金问题。盖洪亮利用主管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便利,在其母亲去世后冒领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养老金1280元,用于个人开支。盖洪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280元予以退回。

  9.南宫市段头镇马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洪贵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3年3月,陈洪贵通过伪造申请材料,以妻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款5503元。陈洪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10.威县贺营镇东中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夫廷以权谋私问题。2015年5月,张夫廷违规将村集体的0.72亩绿化地记入个人名下,并领取2015年、2016年土地补偿款共计2500元,用于个人开支。张夫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关键词:省纪委,审查,违纪

责任编辑:高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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