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长城网9月30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廊坊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为: 1.永清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许建伟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许建伟先后两次收受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人员所送购物卡,共计1500元。许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李尚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经李尚军批准,该所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以加班、值班、加班伙食费等名义向职工发放补助款共计9.13万元。李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振刚接受私企出资旅游问题。2011年至2014年,于振刚在任新开路街道党委书记、广阳区交通局局长期间,先后八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于振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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