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在行动】
邯郸钢铁集团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被查
长城网10月4日讯(记者 胡晓梅)国庆节期间,当许多人陶醉于与家人团聚、外出旅游的时候,有这样一群人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们带着对亲人的愧疚,带着对蓝天的执着,坚守岗位,日夜奔波,奔赴环境执法第一线,守护着我们的碧水蓝天,他们就是环保人。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河北省环保厅在9月份首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之后,继续开展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力聚焦涉气环境违法问题。 图为执法现场。省环保厅供图
10月1日,邯郸执法组全体成员兵分三路,对位于邯郸市复兴区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料场、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焦化等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等方面。 图为执法现场。省环保厅供图
图为执法现场。省环保厅供图
在对钢厂高炉检查时发现,7号高炉出铁场未封闭,车间内有明显无组织烟尘外溢,渣沟封闭不严,1号高炉也存在类似问题,属于明显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正常运行。另外,邯郸执法组在对钢厂烧结的检查中发现,2号烧结机入料车间未完全封闭,集气效果不佳,大量烟气在烟气罩外通过未封闭的车间口溢散,3号烧结机车间机尾厂房未封闭,入料车间无粉尘收集装置,同样属于污染防治措施不正常运行。 图为执法现场。省环保厅供图
邯郸执法组继续开展检查工作,发现该公司东厂区喷煤用无烟煤仓进出口均未封闭,煤仓内无收集装置,无车辆冲洗装置,3号料场未密闭,只建设挡风抑尘墙,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据了解,中国环境保护部最新通报显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完成十轮督查工作,共检查近4.2万家企业和单位,过半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其中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能直接导致环境污染,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 邯郸执法组对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制作了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拟建议省级立案。 |
关键词:环境,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