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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启动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活动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刘杨 焦若凡 
2017-11-15 16: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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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焦若凡 摄  

  长城新媒体邢台11月15日讯(记者 刘杨 焦若凡)为扎实推进邢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好地学习宣传好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讲好十九大精神,将十九大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做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邢台市委宣传部文明办11月14日下午召开安排部署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会议。

  据了解,本届评选主要考察2016-2017年度的工作状况。上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届满自动废止,需参加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命名。

    本届推荐评选市级文明单位坚持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荐数量比上届适当减少。对工作停滞不前、无新起色的原市级文明单位不再推荐,原市级文明单位落榜率不低于20%。拓宽市级文明单位评选范围,适当增加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民营企业的参评名额,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增加村镇参评名额,村镇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县市区申报总数的15%。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的参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推荐单位总数的30%。为避免行业系统过于集中,初选名单上报后,市文明办将征求行业部门意见,按行业系统排序进行取舍。

  本届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启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不断深化邢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评选,从严把关,确保所推荐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通过评选表彰、展示成果、树立榜样,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良好局面。

  文明单位的创建,是展示单位风貌、提升单位形象、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创建文明单位的同时要避免“牌子到了,创建到头”的通病,要善于发现和培养文明单位中的闪光点。在积极创建的过程中,各级文明单位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务实创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推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文明单位,评选,邢台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