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小区换热站的吴师傅在查看供水、回水温度。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新媒体12月25日讯(记者 赵晓慧)“年纪大了,怕冷,多亏了工人师傅给我们检修管道、疏通暖气片,要不然这么冷的天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谈及供暖问题,石家庄市红旗小区的张树老人激动地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让每一户温暖过冬不仅是群众的期盼,也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的牵挂。
供暖季开始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供热企业要在供热计量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推进到智能化建设的新阶段,旨在有效解决全省城镇供暖热源供给不足、平均单位能耗偏高的问题,实现城市供暖高效、清洁、可靠和舒适。
同时,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17—2018年采暖期城镇供热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要建立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制度,保证燃料持续供应,充分做好应急储备,严格落实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供热。对于不能如期供热的,将被严肃问责,对服务质量差、事故多、投诉多、逾期不改的企业,要根据法规依法处罚。
一方面全力保障群众供暖,一方面致力于减轻现有用户负担。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出台《河北省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对河北省城市集中供热成本加强监管和规范,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监审办法规定,供热按热计量计费的,按实际用热量核算;未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按供热面积核算。正式运营一年后实际最大供热面积低于设计供热面积(入网面积)70%的,应视为过度超前建设(设计)。因过度超前建设而增加的投资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银行借款利息)不全部计入定价成本,以减轻现有用户负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冬季供暖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老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河北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加大工作力度,主动靠前服务,确保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