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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第一阶段发现隐患问题768条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高琳哲 
2018-01-04 2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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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新媒体1月4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安监局获悉,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8日,该局派出12个联合督导执法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管县集中开展了专项督导执法检查行动。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集中督导执法行动,省安监局为每个执法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各执法组在每个市至少抽查4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2家企业,定州市、辛集市各抽查不少于4家企业,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各组工作进度;明确了处罚标准——要求各执法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必须立案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省局直接立案查处;明确了执法责任——要求各执法组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发扬“严”“实”作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执法检查都建立了执法工作台账,载明检查人员名单、所检查企业名单、查处的问题和隐患清单、拟处罚的种类和数额、拟委托处罚的单位。

  在为期10天的督导执法期间,12个督导执法组共执法检查企业122家,超出任务数26家;发现隐患问题768条(其中重大隐患7条),平均在每家企业发现隐患问题6条;立案处罚79家,立案处罚率达到64.8%;依法实施经济处罚207.7万元,其中省局直接处罚54万元,占处罚总数的26%;责令6家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和处罚,依法依规惩处了一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有力震慑了一批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存有观望情绪和侥幸心理的企业,有效带动了市、县安监部门严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扎实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

  各督导执法组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将“严、实”工作作风贯穿督导执法工作始终。第二执法组在张家口市执法检查中发现4家企业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立即要求市、县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未整改到位一律禁止恢复生产。第三执法组在承德市平泉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李台子沟尾矿库复查时,发现其对前期执法中发现的2条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立即责成平泉市安监局依法对该企业处罚2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0.5万元。第九执法组和第十一执法组把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作为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有力抓手。其中,第九执法组检查企业最多(14家)、发现隐患问题数最多(123条),同时实施经济处罚21.5万元,责令2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第十一执法组直接处罚力度最大(20万元),同时交办市县处罚14万元。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编辑:高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