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月11日讯(记者 高琳哲)当前正值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高峰期,也是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燃、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十分紧迫而重要。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取暖安全工作。冬季取暖关系基本民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把保障人民群众取暖安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现实检验,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当前取暖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冬季取暖安全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全面开展排查,消除取暖安全隐患。各地要根据冬季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民房、出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等,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对煤改气用户,重点排查壁挂炉和燃气管线,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爆燃;对煤改电用户,重点排查电采暖设备和户内线路,防止因电路故障引发触电事故或火灾。对城镇集中供暖,重点排查热源点、换热站、输送管线等,防止发生安全生产或大面积停暖事故。要逐户逐点检查,特别是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取暖安全专项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
通知强调,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取暖知识。各地要加大冬季安全取暖知识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冬季取暖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要切实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供气、供电企业的作用,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和技术人员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面对面讲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燃、火灾等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特别是针对近两年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大规模投入使用的情况,大力普及燃气、电力设施保护常识、生活取暖设备安全使用技能,确保群众用气、用电安全。
通知要求,完善相关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群众有效防范应对。对冬季取暖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分门别类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通报信息,充实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救援与应急反应流程,提高抢救成功率。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有效处置。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恶意炒作。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取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地冬季取暖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直接研究安排、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巡检等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履职不尽责、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