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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 限制开发区域占比74.9%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志琳 
2018-03-09 1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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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见习记者刘志琳)近日,《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文件印发,旨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升海洋资源开发能力,规范开发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构建海陆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规划》明确限制开发区域面积占比74.9%,切实拉紧海洋生态红线。

  《规划》以海陆统筹、生态优先、优化结构、集约开发为基本原则,将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三种功能,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其中优化开发占比总面积21.49%,重点开发并入限制开发区域占比74.9%,禁止开发区域占比3.61%。

  《规划》明确,截止到2020年,河北省海洋空间利用要达到布局科学合理,效率明显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的战略目标;并明确了小于等于4.17%的海洋空间开发强度约束性指标。

  《规划》指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中的“开发”,特指利用海洋资源进行的高强度集中开发和对海洋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活动。限制或禁止开发,不是限制或禁止所有开发活动,不是限制或禁止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区域农渔业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划》的确立,对于沿海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做出后备保障,将会在沿海地区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体系建设等方面加速与京津融合对接;并在河北省推进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实施,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不断增强的需求与期待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海洋主体功能区,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责任编辑: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