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图右)和同事共同朗诵诗歌《检徽下的铿锵玫瑰》。董莉 供图
长城网廊坊3月19日讯(记者 孙泽恒)“回首过去的日日夜夜,真是一路坎坷一路歌,那些日子有汗水,有欢笑,有耕耘,更有收获!”
“每年,我们都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400余人,出庭支持公诉200余次。阅卷、复核、起诉、出庭,忙得精彩,忙得执著,忙得快乐。我们的忙碌换来的是故土的宁静,一方的平安。”
——这段文字摘自女检察官王静和同事们共同创作的诗歌朗诵《检徽下的铿锵玫瑰》,她们根据真实的工作经历,在字里行间流露真情。也正是这样的坚守与奉献,诠释了检察官守望正义的奋斗历程。
王静,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同年来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公诉科科长。“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在网上处理案件流程、撰写案件报告、对案件的监督纠正、答复当事人和律师咨询问题等,单是在网上处理案件流程就要点击成百上千次鼠标。有紧急工作时,无论多晚都要按时完成,处理复杂的案件,要持续工作半年甚至更久。”面对基层检察院并不轻松的工作,王静总是有一种信念:“心里永远装着百姓,青春无悔守望正义。”
王静告诉记者,她和同事曾经审查过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年仅十六周岁。阅卷后,王静发现认定被盗物品是否脱离管理人员的控制,是认定罪与非罪的关键,而卷宗中缺失的正是值班人员关于案发地点地理状况的证言。然而,三名值班人员中已有两名辞职回了安徽老家。为了给这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王静和同事们多次做那两名已回老家的值班人员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回来做笔录。在耐心的劝说下,值班人员终于回来对案发地点的地理状况做了翔实的陈述。证实了被盗物品没有脱离监管人员控制的证据充分了,王静向检察委员会汇报后,检察机关对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逮捕决定。当犯罪嫌疑人的父母知道这一消息后,立即来到她的办公室眼含热泪地说:“同志,这个对于你们来说可能仅仅是一件小案子,可对我们的孩子来讲,却是影响他一辈子的大事。谢谢检察机关的决定!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儿子!”
十余年来,王静及其带领的公诉科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错案。从检以来,王静公正执法,廉洁办案,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王静曾两次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河北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活动中,她还荣获了优秀风采奖。
“在生活中,我就是一个秩序感特强的人,平时也经常参加辩论活动,也许就是这些机缘巧合,让我走上了检察之路吧。”谈及从事检察工作的初心时,王静说:“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指控犯罪,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是我的职责,在工作中要让案件双方都能了解法律的力量,更要体现人性化。”
“工作一忙起来就忘了接孩子放学,也常常因为工作,疏于照顾老人,我特别希望能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兼顾家庭。”王静说,身边有许多同事都与她一样,也都有过类似经历,但这些可爱可敬的检察官们总是将工作放在首位。“让我倍感幸福的是,家人也特别理解支持我。守望正义不仅为了当事人渴望正义的眼神,更是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