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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骆梓炫 
2018-06-15 2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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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6月15日讯(记者 骆梓炫)6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委获悉,沧州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南皮县满庄义妹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义妹 虚报冒领省级专项资金问题

  李义妹任满庄义妹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虚报项目实施发票的方式骗取10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到位后,未均额列入合作社成员账户,未向合作社成员公开公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且其不能积极配合纪律审查工作,不如实说明自身存在的问题。李义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献县郭庄镇孔尧京村原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杨树云 虚假冒领扶贫补助资金等问题

  杨树云在担任孔尧京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名义,通过虚假申报材料,连续五年骗取国家低保补助款共计4992元,另虚报冒领国家危房补助款1.4万元。杨树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河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曹子平 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曹子平任河间市尊祖庄乡副乡长期间,利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0元。曹子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海兴县小山乡东侯村村干部 违规分配扶贫项目投资收益问题

  海兴县小山乡东侯村党支部书记张寿忠、村会计刘世成,以村养殖汪子扶贫项目难以精确计算项目投资收益为由,未按照与贫困户签订的协议执行,违规将扶贫项目投资收益与其他村集体收益进行打包,不区分贫困户和一般户进行平均分配,张寿忠、刘世成负直接责任。刘世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寿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西贾官屯村村委会主任张兴德 履职不力问题

  西贾官屯村2016年上报的脱贫户中,有两户不应列入脱贫户行列。张兴德身为村委会主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违反贫困户脱贫退出相关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脱贫,负有主要责任。张兴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纪委,沧州,通报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