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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微话题】对怒摔手机的女子法律岂能袖手旁观?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晶璇 
2018-06-26 18: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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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浙江宁波一女子路途中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因报酬数额分歧两人协商未果,见失主报警,拾到者直接将手机摔碎。(6月23日澎湃新闻)

  网友“添福程度”:拾手机女士索要两千元,失主买了一筐杨梅,外带愿意付出五百元酬金,显示出足够的诚意和感激之情,可拾到手机者却执意不接受,拒不归还失主,当失主电话报警后,她竟然愤怒当场把手机摔烂了。

  这位女士的行为太令不耻了,简直就是敲诈的感觉,抢钱的动作。建议失主咨询法律,进行起诉。法律是有条款对其约束与惩罚的。

  此外,媒体要抓住这个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弘扬正能量,抨击谴责这种不道德行为,让广大民众受一次活生生的法制与道德的活生生现实教育!

  网友“秋枫”:浙江宁波这个怒摔手机的女子不仅受到舆论的谴责,更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行。社会本来是美好和谐的,只是因为一小部分人的贪得无厌,嚣张跋扈,包括讹诈的、碰瓷的大有人在,致好些人不敢轻易的奉献爱心,帮助别人,就怕被冤。拾金不昧本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有的人就丧失道德,厚颜无耻的进行敲诈,让失主忍气吞声的花钱才能赎回自己的财物。这个宁波女子对失主进行敲诈,敲诈不成,竟然当众把手机摔坏,其实已经构成了损坏别人财物罪,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从而更好的教化民众,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是息息相关的。

  网友“2018sf”: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且我国法律对此早有规定:拾到他人物品,应当归还;无论是道德要求,还是法律规定,拾到他人手机的这位“宁波大妈”,理当将拾得的手机主主动、及时归还给失主。

  此“大妈”,狮子大张口,索要2000,双方协商不成,女子选择报警,而此“大妈”则怒摔手机,将其摔碎,扬长而去;显然,道德对此“大妈”已经不起作用了,按理说,法律就该及时到位,来约束此任性的“大妈”。

  要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大妈”,保护女子财产权,正确方式是,在女子报警时,警察就应该随同参与调节,讲清相关法律,晓之利害;即使调节不成,摔手机后,也好直接介入,依法强制其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道德与法律,同属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当道德作用失效时,法律理当跟上。

关键词:怒摔手机,教育,长城微评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