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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5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骆梓炫 
2018-08-10 1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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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8月10日讯(记者 骆梓炫)8月10日,记者从石家庄纪委监委获悉,石家庄市通报5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元氏县前仙乡副乡长康会违反工作纪律,用救灾款抵顶其它费问题。2013年1月,元氏县民政局下拨前仙乡政府救灾资金10万元,乡财政所负责人请示康会后,让石板沟村以受灾名义申请了7000元救灾款后,将救灾款直接抵顶了乡政府为该村垫付的其它费用。2018年6月19日,康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行唐县上方乡民政所工作人员李国强危房改造信息录入错误问题。2017年12月,李国强在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录入信息错误,将赵阳关村五保户赵建平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低保户标准发放,少发2137元;将东井底村低保户刘小平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五保户标准发放,多发2137元。2018年5月,李国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赵建平少发的补助金已全额补发,刘小平多发的补助金已全部追回。

  石家庄市赵县大夫庄中心学校校长李贵怀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李贵怀在未同其他学校领导商议情况下,直接指定其子李松所成立公司承揽大夫庄中心学校无尘黑板改造及配套用品的供应及学生用上下铺的搬运、安装等工程,费用共计21681.55元。2018年6月,李贵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栾城区西营乡黄家辛庄村党支部书记韩梅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村民临时救助款问题。2016年7月份,村民黄某向西营乡民政所申请临时救助。经乡民政所同意,由韩梅英个人垫付400元作为黄某临时救助金。2016年8月,韩梅英在乡民政所支取黄某800元临时救助金,全部据为己有。2018年6月19日,韩梅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黄某400元。

  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副镇长崔领华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未尽职尽责问题。2018年3月,正定镇辖区内部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情况下私自开工生产,被县环保局处罚。崔领华作为正定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2018年5月17日,崔领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关键词:石家庄,元氏县,行唐县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