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法院法官将执行款交到原告手中。戴佳瑶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 (记者 李建 通讯员 唐新花) 8月31日上午,在正定县人民法院四楼执行指挥中心,山东省定陶县、成武县等地的潘某、马某某、崔某某等15名申请人分别申请执行江西省上饶市毕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的主从系列案共计15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军超将15份民事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数额69000元亲自交到申请代理人张某某手中。
2017年7月31日,正定县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潘某、马某会、崔某某、马某金、付某某、马某腾、马某平、郑某丽、蔡某芳、李某、陈某某、庄某某、李某某、蔡某得、蔡某京分别诉被告毕某某劳务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15名原告均系山东省人,被告毕某某系江西省上饶市人,在石家庄市和正定县建有厂区,做木业生意,因受环保限制,生意一度受到严重影响,工人工资难以支付。15名原告无奈遂将其起诉到正定县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分三期分别支付15名原告工资款数千元及数万元不等。
但因生意不景气,被告毕某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了讨要工资,15名原告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5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交由该院院长李健全亲自挂帅的“金融专题执行团队”后,执行局局长贾军超多次调度,李健全多次参会,听取执行法官办案情况汇报,随时关注该案执行进展情况,讨论执行方案,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一案一策,精准执行。
当事人签署结案证明。戴佳瑶 摄
因双方当事人均系外地人,找人都很困难,客观增加了执行难度,执行法官朱领合等人迎难而上,凭着耐心和韧劲,不厌其烦地反复与被告人电话联系,多次赶赴石家庄市、正定县的某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对被执行人毕某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和查询,执行干警发现其在某银行有存款,便当即采取冻结措施,先后将13000元和56000元共计69000元案件款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15名原告因家住山东省,便委托申请代理人张某某前来法院代领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
至此,在一把手挂帅的“金融专题执行团队”的合力攻坚下,该起主从系列案共计15件案件中,15份民事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数额69000元如期发放到了15名申请人手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分期解决,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