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季东胜 何菲)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政府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对截至2018年9月15日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最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日前发布。
该目录清单包括《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河北省在收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全省各级执收部门和单位今后收费一律以该目录清单为准,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如有政策发生变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