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广昌县委第一巡察组碰上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在进驻县党史办和县房管局巡察动员会上,县党史办党支部书记钟某和县房管局党组书记刘某的表态发言听上去几乎一模一样。巡察人员顿觉事情蹊跷,当场叫停了发言。(10月11日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会上发言材料“撞车”被“抓现行”,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如果同样是抄袭,抄的不是同一份材料,还是不容易被人怀疑是抄来的。而如果发言者只是照本宣科,听发言者也漫不经心的,就算“撞车”,也不一定发现得了。
同时,为便于“横向交流”安全起见,建议机关干部建一个微信群,只要大家沟通好,就不会弄得像现在这样狼狈,比如,谁在网上“相中”的某个发言材料后,即在群里“通报”一下,提示他人绕行,就可以避免“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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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实中,类似这样的“撞车”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学习体会、宣传标语,哪一样不能通过自炒“冷饭”和网搜等途径信手拈来?那情状,已经不是一对一的“撞车”,而是众人齐上的“碰碰车”。
今年4月,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在检查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时发现,18名官员就开过类似“碰碰车”:部分干部的廉政报告照抄照搬、相互抄袭,有的把2016年的报告改个时间,就变成2017年的;有的把报告中的“十八大”直接改为“十九大”;有的两份年度总结,95%的内容相似……
与江西发言“撞车”的多名干部一样,四川的多名“文抄公”,也受到的处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能否让材料“撞车”绝迹,就目前情况来看,恐怕仍是个未知数。个案查处,虽然有即时的震慑力,但也容易令人健忘。即便是因此而背过处分的当事人,也可能会故伎重演。
实际上,多数情况下,抄袭材料,是用不着担心的。因为对于各类材料的“文山”,本来就不可能都去逐条“验货”,被查的概率很小,它们哪些是真货,哪些是“膺品”,只有抄袭着自己心知肚明,多数时候无人甄别。
“四风”问题很顽固,整治力度还需加码。严惩发言材料“撞车”的干部,体现的正是这个“力道”。他们受到惩处,一点也不冤。但处理如果仅于此,远远不够。
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没少在“削文山”、“填会海”上下功夫。但以“文山会海”为代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不断出现“回潮”。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整治“文山会海”,多为“提倡”,少有刚性要求,更鲜见违规问责。于是,公文抄袭常有,因此被追责者,少之又少。
最近,安徽芜湖整治“文山会海”:提倡百字短文,全市性会议不超2小时。以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杜绝“会议型干部”“文书型干部”的存在。这些规定很具体,相信也会收到一定的效果。
但我注意到,芜湖的整治方案,仍停留于倡导层面。与此前一些地方的类似整治一样,其刚性约束力,或许仍然存疑。整治可以发力于一时,更多的治理手段,要寄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为此需要有个前提,须经常严肃追问:我们要到底要不要写发那么多文件?开那么多会?要求基层写那么多材料?而事实一再证明,回答多是否定的。就算干部不抄袭,自己洋洋洒洒“亲自码定”数千,但假、大、空、长充斥其中,而这种“原创”的自吹自擂、“表扬和自我表扬”,每每受益良多,其危害也不比于抄袭小到哪儿去。
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杜绝干部发言材料“撞车”,以及整治“文山会海”,更多的要自上而下进行。
此外,材料的篇幅,应本着有话则长期的原则,也不能搞“一刀切”,而即使百字短文,也要言之有物,力戒空洞,否则也不能轻易放过。这些长期为懈地抓下去,“撞车”的怪象,则才有望根绝。(印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