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与技术支持单位督导前进行集中研究。省普查办/供图
长城网10月16日讯(记者 张艺萌)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拟于10月19日至2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帮助各市推进入户调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普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全省普查质量控制。
标注报表填报注意事项。省普查办/供图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将由省普查办工作人员及省级技术支撑支持单位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对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准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及任务分配、入户调查开展情况等重点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将听取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检查各地“两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情况,实地查验各级普查办普查数据处理环境部署情况,核实普查报表填报情况,同时进行现场指导,把控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各个关键节点,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