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为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力量全面排查,依法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超越矿区范围采矿、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以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理、煤田灭火为名采矿等九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它违法采矿行为。
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区、矿山(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各类保护区、国家重点矿区、已关闭矿山(矿井)和“九区三线”等区域,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畅通违法信息收集渠道。通过12336电话举报、网络舆情信息、矿业权信息公示信息、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巡查等方式搜集各类矿产违法违规线索。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对从事盗采的采掘加工设施(设备)、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封扣押,及时处置。确保通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无证勘查开采、超越矿区范围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各类工程为名违规采矿行为彻底整顿规范,矿产开发管理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