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9年1月13日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苏银增
一、提案办理情况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河北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728件,经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的717件,占提案总数的98.5%;未予立案的均已作为意见建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到2018年底,审查立案的已全部办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部分解决的363件,占办复总数的50.6%;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17件,占办复总数的44.2%;因政策、体制和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已作解释说明的37件,占办复总数的5.2%。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省委书记王东峰明确要求,要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使协商过程成为汇聚各方智慧、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省长许勤在“两会”一结束就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以省政府1号文件形式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共阅批重点提案39件(次),并提出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认真研究,认真办理,许多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工作思路,体现到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划、政策文件或部门工作中。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提出提案224件。针对《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的提案,省科技厅等承办单位在制定《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时吸纳提案建议。针对《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原省农业厅等承办单位在制定《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优化使用方案》时吸纳提案建议。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等提出提案41件。针对《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提案,省委宣传部等承办单位在开展属地自媒体等网络资源清查专项行动、加强新媒体从业人员培训、建设网络媒体监督管理系统等方面吸纳提案建议。针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提案,省政府研究制定了《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在文化建设方面,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提出提案69件。针对《加快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提案,省发改委等承办单位在研究制定《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吸纳提案建议。
在社会建设方面,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提出提案312件。针对《强化合作扶贫,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提案,省扶贫办等承办单位在制定《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时吸纳提案建议。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提出提案71件。针对《加强河北省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提案,原省环保厅等承办单位在组织开展相关土壤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时吸纳提案建议。
二、提案工作发展与创新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新时代提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导向,聚焦发力、开拓创新。
(一)提案质量逐步提高。换届伊始,针对新委员多的特点,常委会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二是加强知情明政引导。通过编发《河北提案工作》《重点提案督办动态》等材料,选登优秀提案,引导委员提高撰写提案质量。三是严格立案质量审查。进一步严格审查标准,细化立案要求,做到提案“选题准、情况明、建议实”。
(二)办理协商更加深入。常委会把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作为促进提案落实见效的关键环节。坚持“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办理前,召开提案工作对接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办理中,通过召开提案办理民主协商座谈会和举办“开门办案”活动,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办理后,主动征求提案者的意见和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三)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常委会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一是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主席会议研究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审定重点提案题目,听取督办情况汇报,对督办组织、督办方式、督办进度、督办实效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主席会议要求,从立案提案中选定10件重点提案,由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二是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从遴选提案、谋划方案、实施督办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民主党派和委员意见建议。三是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结合提案内容,在征求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协提前与市、县两级政协进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四是强化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加大专题协商力度。初步形成了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委会组织实施、承办单位高效办理、提案者全程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提办督三方相互配合的提案办理“大合唱”格局。
(四)自身建设明显加强。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了《政协河北省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开门办案”实施意见》《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修订了《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责》《提案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性文件,完善了23项提案工作制度。
三、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各位委员,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提案工作的新方位新使命,聚焦提质增效,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对提案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引导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献计出力,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贡献智慧。
(二)强化质量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案不在多而在精”、“要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要求,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可行性。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健全完善办理机制,促进合理建议采纳落实。
(三)加大协商力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各专委会组织实施等有效形式,丰富现场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重要形式,探索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四)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第七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深入贯彻实施《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