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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记者从衡水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12月,某大学学生时某在校园里看到一张广告,写着“大学生消费平台小额贷款,利率低,操作易”等字样。时某以为“校园贷”都像正规金融机构一样,没想到就此掉入陷阱。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时某按照广告上的链接,通过某网贷平台联系到王某(男,31岁,石家庄人),并按要求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向其贷款35000元。然而,对方要求扣除“手续费”“押金”等,时某拿到手实际只有21000元。
此后,在短短几个月内,时某竟需还款本息合计10万余元。因时某无力偿还,王某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时某及其父母、同学发布一些侮辱、威胁性信息,甚至来到时某老家,张贴“大字报”催还借款及利息。2018年12月,时某向故城县公安局坊庄派出所报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
接到报案后,故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2019年2月22日,民警奔赴石家庄,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在证据面前,王某如实供述,通过发布贷款信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目标,发放“校园贷”,并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另外,为达到催收贷款的目的,王某还利用电话、短信等手段滋扰受害人及其家属、朋友,迫使其还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故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新闻拓展:啥是校园贷?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业务分类:
(1)电商背景的电商平台——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如蚂蚁花呗借呗、备用金、京东校园白条等;
(2)消费金融公司——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
(3)P2P贷款平台(网贷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名校贷等。因国家监管要求,包括名校贷在内的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
(4)线下私贷——民间放贷机构和放贷人这类主体,俗称高利贷。高利贷通常会进行虚假宣传、线下签约、做非法中介、收取超高费率,同时存在暴力催收等问题,受害者通常会遭受巨大财产损失甚至威胁自身安全;
(5)银行机构——银行面向大学生提供的校园产品,如招商银行的“大学生闪电贷”、中国建设银行的“金蜜蜂校园快贷”、青岛银行的“学e贷”等。
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催款程序
校园贷平台有整个催款程序,包含了“十步曲”:1、发逾期短信;2、单独发短信;3、单独打电话;4、联系贷款者室友;5、联系父母;6、再次警告本人;7、发送律师函;8、给学校发通知;9、在学校公共场合张贴大字报;10、群发短信。
重要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
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攀比、过度消费;
二、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避免使用借贷工具,不要参与网络贷款,就算真的需要贷款也要去正规部门;
三、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对需要身份证认证和签署协议的产品和服务要仔细辨别,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四、将学习放在首位,认清“校园贷”的套路和危害,远离“校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