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为实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河北省2019年民营经济工作要点》,提出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新增50万家以上,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68.5%以上,民营服务业占比达到46%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5万家以上。
着力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倒逼去产能行业向高端、优质、新兴产业发展。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端高新产业。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培育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百千万”提升工程,推动百家民企集团发展壮大、千家领军民企提质增效、万家民企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一批行业小巨人、百年老店和民企航母。
壮大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完善企业后备培育库,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搭建创新平台。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2019年认定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8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以上。强化工业设计,加强工业设计专业园区建设,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工业设计力量,组织举办“第二届河北国际工业设计周”活动,开展工业设计“331”行动,打造一批特色产品设计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设计应用领军企业和明星产品。实施品牌战略,深入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双百双千”工程,鼓励河北省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开展“中国品牌日”“河北品牌节”活动,提高“河北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着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实现持照即可经营。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2019年底前“一网通办”率不低于90%。
助力开拓市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钢铁、建材、光伏、装备制造等领域优势产能“走出去”,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样板工程。增强公共服务,全面优化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支持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人才建设。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形成尊重技工、尊重工匠的社会氛围。完善激励机制,发布民营企业百强、民营企业制造业百强、民营企业服务业百强名单,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评选中向优秀民营企业家倾斜。
着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加大减税力度。积极推进增值税、所得税等实质性减税,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的普惠性税收免除,减少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出口退税等环节的制度性成本。
加强收费监管。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巩固省级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增”。杜绝违规设立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等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降低要素成本,落实企业用地、用人、物流等降成本政策,切实减轻负担。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政策,从严核定天然气管输和配气价格,抑制层层加价。
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民营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
拓宽融资渠道。落实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扩大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民企使用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规范信贷行为。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不规范行为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设立纾困基金,2019年底全省纾困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推进产融合作,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有市场竞争力、有融资需求的重点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对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坚持平等对待。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民营企业在投融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严禁随意提高准入门槛。
完善信用体系。健全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共用,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健全完善企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着力完善政策执行方式
提高行政水平。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产业政策方向,保持政策连续性,坚持论证系统化,确保管理精准化,严禁在环保、安监等领域一线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
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完善省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开展政策评估。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组织民营企业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现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梳理政策执行中的堵点、痛点,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精准帮扶企业。深化“双创双服”活动,发挥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作用,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包联制度,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提质增效。
规范政商交往。建立政企沟通协商会议制度,推动民营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冀商e家”尽快上线运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保持君子之交,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
清理拖欠账款。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全面清理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包括各级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依法依规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着力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维护人身权利,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等犯罪行为,建立办理涉企业家案件绿色通道,缩短审查时间。
保护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民营企业以往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影响;强化对涉民营企业产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