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青果 通讯员 贺静)备受消费者关注的电动自行车新政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4月12日,记者对石家庄电动车市场走访时,很多商家表示,新国标更安全,欢迎!记者看到有的店里已经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在卖。但也有商家希望能有个过渡期:“这么多货呢,一下子不让卖了咋办?”
据了解,新国标中对电动自行车的部分指标进行了更改。如最高车速:旧国标20公里/小时,新国标25公里/小时;脚踏功能:旧国标是保留,新国标是必须具有;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旧国标不超过40kg,新国标改为不超过55kg;最大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还增加了车速提示音、临水涉水性能、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技术指标的条款。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高度不超过1.1米,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不超过0.45米,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另外,新国标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性整车编码。
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记者发现,很多店铺内出售的还都是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但都打上了新国标的旗号。符合新国标的车型有的店里已经有,价格跟原来的电动车差价在100—200元,但还没销售。
为防止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推进新标准实施,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家注意辨识购买符合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是百姓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记者 张青果 摄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管理。自此之后,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燃油助力车被禁止生产;电动助力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即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同步实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严管电动车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按照新国标,超标电动车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上路。针对当前超标电动自行车,特别提出,对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罚。同时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