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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应该公开什么?如何公开?
河北业界大咖这样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胡晓梅 武新杰 
2019-05-09 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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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胡晓梅 武新杰)“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更加详细具体、强化了政府主动公开、更进一步挤压了自由裁量的空间......”5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讨会上,河北政务公开相关领域的专家们讨论热烈。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河北积极组织开展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合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邀请了省内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行政法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来自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近30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对建立健全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开门问计。

       专家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上更加详细具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了政府的主动公开责任;厘清了豁免公开范围,客观上也挤压了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韩锦霞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定义的反向认定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一个亮点 。

      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王艳宁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为政府的工作梳清了脉络。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刘静仑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增加了甚至是细化了政府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义务和职责,越来越突出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获取政府信息方面的权利。

      专家们建议,政府信息公开重在加大执行力,要尽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便利度,尤其加大推进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河北地质大学教授孙日华建议,行政机关在公布地址和联系方式时应细化到公布职能部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孙日华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言。 武新杰摄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韩锦霞建议,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加重视。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红星建议,如何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互动等都是应该进一步抓紧研究落实的问题。

黄红星律师在研讨会上发言。 武新杰摄

关键词: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河北省 研讨会责任编辑:武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