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儿童福利院的护理员封娟和她的“孩子们”。记者 王棋 摄
长城网5月30日讯(记者 王亚)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无助的群体。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关怀指导下,我省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加大对特殊困难儿童的保障力度,儿童福利制度由补缺型不断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加大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力度,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社会保护工作格局;规范收养登记办理,为孤儿顺利回归家庭创造条件。
织牢孤儿保障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是孤儿最基本的生活需要,2013年——2015年,我省不断拓展保障对象,逐步将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父母重残、服刑人员子女以及成年后在校就读孤儿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50元。在省定标准基础上,石家庄市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抚养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张家口市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抚养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廊坊市将散居孤儿和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其中廊坊大厂县和固安县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达到全省最高。2012年—2018年,中央和省级共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7.7亿元,极大的改善了这些儿童基本生活状况。
精心呵护孤儿成长成才。为了能让孤儿跟其他儿童一样,茁壮成长,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我省在孤儿医疗、教育方面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实施残疾孤儿“明天计划”医疗救治项目,帮助孤儿得到最有效、及时的医疗救治;积极开展孤儿高等助学工程,为求学孤儿提供教育资助;有序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使孤儿重返家庭,享受亲情抚育和家庭温暖。
近年来,“明天计划”项目救治对象由机构养育孤儿拓展到散居孤儿,医疗救治内容由手术治疗拓展到医疗康复,项目覆盖群体和救治内容不断丰富,成为孤儿医疗救助的一项重要补充。2012年至今,我省“明天计划”项目已投入福彩公益金资金2000余万元,为孤残儿童实施医疗康复救助724例。
教育改变命运。为了能解决好成年孤儿上学问题,我省2015年制发《关于做好孤儿成年后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对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学校、高职高专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继续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直至毕业,让1184名成年后在校就读孤儿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
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我省开展的“孤儿高等助学工程”项目,对报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孤儿实施免费资助政策,2012年至今已资助我省61名孤儿,帮助他们圆了大学梦。
家庭是儿童最好的归宿。我省通过家庭寄养、类家庭等形式,给生长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们营造了家庭氛围。收养工作是孤残儿童的重要安置方式,2012年至2018年底,全省共办理国内收养2737例,外国人在我国内地收养子女登记203例,帮助近3000名儿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是家庭、社会、政府共同的责任。我省2016年先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8年,建立了河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截止2018年底,我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5万余名、困境儿童11.4万余名。
省民政厅会同7部门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帮助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落户登记、控辍保学等责任,帮助17568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93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298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基本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目前专项行动已纳入经常性、常态化关爱保护内容。
2018年,河北省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办公室、河北省民政厅、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承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宣讲活动,为务工人员讲解政策,教育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联系沟通,给予留守儿童更多亲情关爱,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我省不断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力监察员制度的通知》,督促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2630名,村(居)委员会配备儿童主任53167名,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