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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将试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信贺宁 
2019-06-13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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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6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京津冀等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建立工作台账,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定点医院具体情况,对于尚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时限。将不同投资主体、经营性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一视同仁纳入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享受同样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对主动要求接入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地政策和时限要求,经过系统改造后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探索简化备案管理,提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效率。省级医保部门要以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进一步简化备案类型、备案条件、申报材料,优化简化备案程序。鼓励全省统一异地住院备案政策。尽快实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制度。

  确保结算资金按时按时足额拨付。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原则上要在下期清算签章之日前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鼓励就医地使用预付金先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再发起跨省清算申请,尽可能缩短回款周期。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处处长彭卫宁介绍,河北省已于2017年8月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全国31个省市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目前,河北省已开通跨省医疗定点机构984家,覆盖全省各市县。今年6月底开始,河北省将根据各市门诊统筹实际情况,联合京津,探索我省有条件地区开展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接下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对利用异地就医便利条件骗保套保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人员政策知晓率,让参保人员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路。”在6月6日召开的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调度会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表示。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关键词:医保,异地结算责任编辑:信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