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石家庄81中考点前考生在喊口号为自己加油。长城新媒体记者 刘潇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晓明)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开始,6月21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有序进行。
严禁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高考成绩排名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必须正面宣传高考所取得的成绩,要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学校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严禁虚假宣传,严禁各普通高中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高考成绩排名。不得夸大事实,粉饰成绩,不得作不科学的保证教育效果的承诺,欺骗误导学生和学生家长。不得在招生宣传中出现“主城区、全市排名或者上线人数等之类”未经教育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
各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
坚持自我宣传的原则。各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立或委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带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可宣传自己学校,不得涉及其他学校;可讲数字,不得排名;可对本校进行纵向比较,不得与其他学校进行横向比较;不得以本校之长比他校之短,贬低其它学校和教师。
不得以不收学费或少收学费的办法拉生源
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得提前散发招生宣传资料等进行招生宣传;不得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学校高考成绩;不得私下联系班主任、教师、学生本人,不得私下到学生家中许诺,不得以不收学费或少收学费的办法拉生源;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或家长。
此外,通知强调,招生宣传应在每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告以后进行。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制定自己的招生政策,不得利用横幅、布标、印刷品、手机短信、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对考生做出违反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办法和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不负责任的宣传和承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高中学校,石家庄市教育局将责成违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普通高中违规招生宣传行为情节严重,涉及市级示范性高中的,石家庄市教育局将给予其黄牌警告直至撤销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涉及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提出建议,给予其黄牌警告直至撤销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违规招生宣传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市教育局将对涉事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产生恶劣影响的,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