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马涤明(内蒙古)
打5元麻将被成都警方拘15天,历时8年申诉,甚至还惊动了最高法,6月21日,四川成都的王彬如迎来了维权大战的阶段性胜利:法院判令成都警方向她赔偿4739.1元,并向其赔礼道歉。(6月23日《华商报》)
“5元麻将案”的彻底反转,引发舆论讨论热潮,在很多人看来,这一案件的最终定性,厘清了“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线,给了“非赌博性打麻将”一个清晰的定义——如果该案确实有这样的贡献,那就应该说,王彬如历时8年的申诉,普法价值更大:打牌爱好者们终于知道,什么彩头的牌局叫赌博、什么彩头的牌局是纯娱乐。
但事实上,5元彩头这种在民间称为“小麻将”的牌局究竟是赌博还是娱乐,这种问题并非法律盲区或模糊地带。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这样说:“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据王彬如讲,当时她是在和两位远方亲戚在一茶楼包间内打麻将,三人玩的是5元起步的“血战到底”(四川成都当地一种麻将打法),其间四五个便衣民警突然进入包间,以涉嫌赌博将他们抓扣,现场从她身上查获“赌资235元”,从任某某身上查获“赌资135元”,从刘某身上查获“赌资205元”。而我们从常理常识上说,这种数目的“赌资”与“营利目的”,显然不在同一概念之内。
若确如王彬如所说,当时茶楼里还有几桌也在打,但警察就冲这里来抓赌,对当事人所质疑的“选择性执法”,警方是否应当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而说到麻将文化,四川堪称“麻将之乡”,一直就有“中国文化四川麻将,蜀地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乐趣”之说。省会之地成都,麻将文化的繁荣也是天下皆知的。麻将之乡,若5元小麻将都能被拘,未免会出现人人自危的情形。
事实上,5元小麻将、每人身上一二百元“赌资”的情况,究竟能给社会带来多大的治安影响,不论旁观者还是当局者,都不至于“谜”。
事实上,“5元麻将案”所涉的争议性问题,未必是什么高深的法律专业问题。退一步讲,即便王彬如打麻将构成赌博,“5元麻将”+“一二百元赌资”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程度——足够行政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这难免招致执法用力过猛的质疑。
我认为,舆论关注“5元麻将案”,不宜过多地在法律条文概念上纠缠。明明白白的法律条款与法律解释是否在执行中掺入太多的“人治”因素,才是最值得研究的问题。而“小老百姓”王彬如跟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较真到底的价值,并不是什么“厘清赌博与与娱乐界线”,而是一次对执法不严肃乃至随意性执法行为的公民抗争。
于此而言,所谓“5元麻将案”问题上公民维权的“胜利”,即便是最终相关部门向当事人正式道歉,好像也有些名不副实:司法判决纠正的只是适用法律的错误,而事实上,涉嫌滥用权力的行为才是更大的问题。
(本文系长城网、长城评论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