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成本利润率不得超10%!河北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代姣 
2019-07-23 20:51:52
分享: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日前,河北省发改委等部门转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把好政策界限;降低过高收费标准,指导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自主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轻用户负担,主动开展价格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全省燃气工程安装施工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守工程质量标准;加强市场执法监督,促进燃气工程安装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及内涵,即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构建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鼓励具备燃气工程安装施工能力的企业依法取得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后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跨区域开展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尚未建立、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进行管理的地方,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兼顾周边地区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现行收费标准偏高的要及时降低。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简化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规范城镇燃气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燃气工程安装参建各方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燃气工程安装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政府管理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价格水平和相关依据,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放开由市场竞争形成的,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等依据,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关键词:规范,收费,燃气,安装责任编辑:李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