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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19家保险机构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田桂云 
2019-10-13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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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田桂云)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19家保险机构签订了安责险框架协议,为下一步在全省推行安责险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签订协议过程中,省厅采取四项措施稳步推进,充分尊重和维护了市场主体权益。一是及时提示,防范风险。根据基层部门及群众反映,针对个别机构非法组建共保体开展业务问题,于9月10日及时印发《关于防范个别机构以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开展安责险工作的提示》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明确回应了企业关切的组建共保体、委托开展业务等4项事宜,解答公众疑问,防止企业利益被误导受损。二是制度先行,确保公平。引入安责险的根本目的,是发挥保险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管理职能,帮助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明确了保险机构在提取、使用事故预防费等方面的职责、义务,为框架协议具体内容的确定提供了依据。三是制定方案,统一标准。研究制定了《安责险框架协议签订工作方案》,确定了签订过程全程公开、公正的原则,先后印发《关于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的公告》《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拟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保险机构名单的公示》并在第一时间上传至门户网站,在起草框架协议时,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避免出现干扰情形导致标准不一,并将坚持依法依规、公益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事故预防3个原则,保险机构8项职责在协议中统一予以明确。四是尊重市场,自愿签订。省厅公告后,各保险机构均对来人来电询问有关情况,省厅按照方案,统一就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做到了公正对待;在审查保险机构资源提交的资料等方面统一要求,将有关环节细分到人,相互制约、防止暗箱操作。及时公开信息,实现所有操作透明、阳光,着力体现公平竞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纪委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组,接受组织监督。 

关键词:应急管理厅,保险,安全生产责任编辑:魏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