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河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冀科财字〔2001〕1号)有关规定,河北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
据了解,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河北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河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参加本次年检,数据统计时段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采用被检单位自查、专家审核材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
各单位年检资料须于11月1日—11月15日报送至河北省实验动物中心(河北省实验动物学会)。11月16日—12月10日将进行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审核和现场抽查。12月11日—12月31日将汇总通报2019年度许可证年检结果,办理许可证副本年检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