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姜慧婕)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全面适应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规范该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导则》结合河北实际,提出河北省范围内行政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保留改善类等5种类型,明确了各类村庄的主要特征及编制指引。要求划定村域内重要控制线,标注各类控制线坐标,提出保护控制要求。对产业发展布局、宅基地布局与住房建设、道路交通、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规划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导则》明确,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并委托具有规划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在编制过程中,应坚持分类推进,多规合一;生态宜居,产业兴旺;全域管控,节约集约;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等原则。规划编制应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驻村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需求等。村庄规划期限应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