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李相伯)网传一份报纸中缝公告样的图片称,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公安局城关刑警队从冀南新区辛庄营乡解救一名被拐儿童,其出生日期约为2016年10月16日。目前女童被妥善安置在当地福利部。
记者联系了磁县公安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拐儿童被解救的消息属实,父母尚未找到,目前已经对该儿童做了DNA采集,正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中做比对。同时也在积极对接对接相关人士。助力该儿童早日找到父母。
12月9日晚间,磁县公安局在微信公众号就此事通报称,2017年9月29日,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拐卖儿童案。其间,犯罪嫌疑人张某芬(女,32岁,邯郸市邯山区人)于2019年11月8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当日,公安局将被拐女童解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公安机关已采集被拐女童血样,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查找其亲生父母。同时,按照公安部、民政部相关规定,将被解救女童送往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部妥善安置。
此外,通报中还公布了联系电话,电话为0310-2322270。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欢迎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为小女孩早日找到亲生父母、早日回家尽一份力。
新闻多一点 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如何妥善安置?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打拐解救儿童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
公安机关经查找,1个月内未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出具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公告满30日,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尽快为儿童办理入院手续并申报落户手续,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