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筵怡 摄
长城网12月27日讯 12月27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刘云峰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邀请到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记者 筵怡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 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天,我们请来了河北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刘云峰先生,请他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刘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刘云峰。记者 筵怡 摄
河北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 刘云峰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紧扣“深挖根治”年度工作目标,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60个、涉恶犯罪团伙405个,破获违法犯罪案件4653起(专项斗争以来累计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1个、涉恶犯罪团伙1119个,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0233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极大地优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今年1至11月,全省8类严重暴力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1.7%。据省扫黑办委托第三方完成的群众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
下面,我将公安机关所做的主要工作,通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深化思想认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门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汇报,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明确提出“一案三查”“五级书记直接上手抓”等要求。省长许勤同志多次就政府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度推进。省政府印发方案,对省政府系统39个部门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省公安厅党委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上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凯同志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会、全省公安机关会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每季度与各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推动工作落实;对中央和省督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亲自指挥、全程督导。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包地市检查督导。今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到我省开展督导“回头看”,全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扫黑除恶问题整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二、坚持科学研判,深化线索摸排核查。全省公安机关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方面,充分发挥省市线索举报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从专项斗争启动至今获取的2.6万余件各类线索中,有近半数来自群众举报。各级公安机关已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线索,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381.6万元。比如,唐山市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打掉了以邢某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该组织在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滦南县南堡镇等地,通过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竞争,非法控制当地养殖蒸发池。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24起。另一方面,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主动出击,健全线索滚动排查、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行业相关部门定期通报等制度,全力挖掘线索。今年3月份以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全省涉黑涉恶线索“回头看”集中行动,针对核查结论不明确、反复举报等7类重点线索,提出了“五查清、三确保”的要求,也就是查清举报问题、查清被举报人详细情况、查清案事件的关联性、查清办案过程、查清相关案件;确保核查主体正确、确保核查措施穷尽、确保核查结论明确。在这次集中行动过程中,又发现并打掉了19个涉黑恶犯罪团伙。如廊坊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以王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该组织在廊坊市多地经营赌博游戏厅,暴力讨债、非法强拆,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破获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11起。
三、坚持统一指挥,深化大案攻坚。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放在攻克大案、要案、难案上,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上。今年以来,围绕“紧盯大案要案、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三个方面,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对33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实行提级侦办、“一把手”直接包案和多警种同步上案;从全省抽调88名精干警力组成攻坚行动队,集中全省最优势信息资源和手段,直接组织案件侦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打财断血”工作实施意见》,将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建立多部门处置涉案财产协作机制,全面清查黑恶势力不义之财,查封、扣押、冻结了一大批涉案资产。如邯郸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以王某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该组织非法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侵吞集体财产,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9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45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亿元。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严格落实专案组长办案责任制,建立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在全省组建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坚持责任担当,深化缉捕追逃工作。今年4月,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集中抓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统一行动,对已打掉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中在逃人员特别是团伙骨干成员开展集中追逃。行动中共抓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611名,其中省督在逃人员11名。对潜逃境外的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省厅报请公安部协调进行抓捕,目前已从泰国抓获1人、从菲律宾抓获1人。今年11月4日,按照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我省两名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邢台市贾某某、雄县孟某某全部到案。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机关一把手签署责任状,明确要求,对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黑案件在逃人员,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为抓捕直接责任人;对全省涉恶案件在逃人员,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为抓捕直接责任人;对所有涉黑恶在逃人员,逐人成立追逃专班,穷尽措施一追到底。截至目前,全省又抓获涉黑在逃人员80名,涉恶在逃人员212名。
五、坚持协调联动,深化综合治理。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工程项目、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赌场所、市场交易、采石挖沙等六个突出领域,持续开展重点打击整治,2019年以来打掉以上六个行业领域涉黑恶团伙263个,破获各类案件1645起。如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以董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该组织采取拦截或威胁举报的方式迫使大货车司机及车主交纳“保路费”,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破获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38起。今年6月以来,我们根据犯罪形势特点,突出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等民间借贷领域犯罪行为,先后打掉涉黑组织7个,涉恶团伙45个,一般团伙11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49人,破案930起。如衡水市公安机关打掉了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校园贷”的王某某恶势力团伙,邢台市公安机关打掉了通过网络借款平台实施“套路贷”的万某某恶势力团伙。
各位记者,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深挖根治”之年,明年将进入“长效常治”之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紧盯“关系网”“保护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围绕打好案件侦办攻坚战、缉捕追逃攻坚战、综合整治攻坚战,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攻坚发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 袁金辉
感谢刘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记者 筵怡 摄
一、河北日报:专项斗争中,中央将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重要内容,我省在这方面有哪些硬性措施?
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省委书记王东峰明确提出扫黑除恶要全面落实“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一案三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办法》、《全省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机关办案协作工作机制》。10月16日,省公安厅会同省纪委召开扫黑除恶“打伞”工作协调推进会,在与纪委监委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及时反馈、纪律保障等五项机制的基础上,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抽调工作人员,实行双专班同步开展工作,坚决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二、长城网:“套路贷”是当前老百姓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在防范陷入“套路贷”陷阱方面,公安机关有哪些提示提醒?如果已经陷入了套路贷,那该怎么办?
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一是养成正确消费观念。特别是刚入职年轻人和在校大学生,经济支出要量力而行、合理安排,不攀比炫富、不爱慕虚荣,经得住利益的诱惑,谨防掉入“套路贷”陷阱。二是通过合规渠道贷款。不要轻信“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无风险”等宣传,签订贷款合同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贷款方的相关资质,绝对不能轻信网络借贷平台的虚假宣传内容。目前,我省金融监管部门没有批准设立过任何具有借贷资质的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贷款方要求签订空白、虚假、虚高、虚增金额的贷款合同,或者编造“家访费”“调查费”“保证金”“中介费”“行规费”“安装费”“利息”“砍头息”等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故意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或者提供多平台借款平账等不合常规的要求,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四是主动报案寻求帮助。对受到暴力、威胁或者跟踪、滋扰、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的,或者被提起虚假诉讼、进行虚假公证的,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三、河北广播电视台:刚才在通报中提到,目前,正在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攻坚行动,对在逃人员自首的有什么特别政策?
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建华:今年的11月4日,两高两部下发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我在这里郑重告知,这次在册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这最后一个月的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050051;
2、举报电话:0311-83033538;
3、举报网站:河北公安网(http://gat.hebei.gov.cn/);
4、举报微信微博:请私信省公安厅新浪官方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或给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留言提供案件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认真兑现相关奖励政策。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 袁金辉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2位嘉宾的翔实介绍和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