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吴新光)近年来随着我省私家车数量的激增,随之而来出现了停车难、停车管理不统一、停车乱收费或违法收费等诸多问题。河北省政协常委、省工艺美术研究院院长曹郁认为,解决停车乱象,重在建立和谐统一的停车管理新秩序。
目前省会的停车收费分三种情况:一是由政府组建的道路停车场规划好的停车位收费;二是单位或企业利用空地自建的对外停车收费;三是个人圈地建立的黑停车场违法收费。
曹郁委员。
曹郁委员告诉记者,经过走访调研和数据分析,目前省会停车及停车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停车泊位缺口较大。现在无论是繁华的市中心还是相对偏僻的郊区,总能看到马路旁,甚至盲道、绿化带或草坪上都停满了汽车,既影响了交通也破坏了居住环境。
二是省会的停车管理不统一,乱收费或非法收费现象依然存在。自2016年1月省会的688个公共停车场移交智慧泊车有限公司管理,停车费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取的停车费全部上缴财政,收费员的收入与停车缴费的多少无关。收费员工资高,停车收费少,与工资不相配,造成了智慧泊车经营亏损。加上联合的停车场未交到智慧泊车公司管理,有的城中村自办停车场,自订收费标准,更有甚者,受利益驱使,私自“圈地收费”情况仍然存在,导致停车乱像丛生。
三是非机动车问题也急需解决。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实行非机动车免费停放,并明确非机动车日常管理由市城管局负责,私设非机动车停车场查处由市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通过打击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行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还“地”于民、还利于民。同时,对现有的非机动车停放线进行施画、补画,尽最大努力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政府以民为本、服务人民的执政理念,但是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与机动车停放管理一样都存在着很多经济利益,目前还存在着不少私自“圈地收费”情况,自行车随意摆放、乱扔现象也“层出不穷”,有的甚至将自行车直接摆放在马路上,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对此,曹郁委员提出建议:一是停车场及泊车位,统一归由城市管理部门规范管理。实行停车统一管理,为省会营造一个井然有序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尤其在医疗、商业、饮食、文化娱乐人群密集的地方,更应突出它的社会效益。各区所有的道路停车场,包括各城中村及写字楼物业所管理的道路停车场,均应纳入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规范管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执法职责,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各区城管局可设立城管局治安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打击无证黑停车场和黑收费员。此外,对建设停车场及停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进行审批,认真负责处理投诉事宜,做好善后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会同交管部门一起,以不影响车辆通行及人员来往的情况下,在较宽的马路慢车道和较宽的人行便道上多设立停车泊位,亦可在有条件的桥下投影空间及居民小区外多设立停车位,使其文明有序停车。鼓励个人及企业按规划申报自建停车场,各区城管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有条件建立停车场的个人及企业,要给予鼓励,并提供方便。
三是坚决杜绝违法收费,实行收免并举。为杜绝停车乱收费、黑收费,应建立起科学和谐的停车秩序,并按“两条腿走路”:单位、企业、个人建立的停车场,按照物价局定价实行低价收费,其管理人员及工资待遇由建场者负责配置和支付;城区内的所有公益单位(包括医院、学校、机关等)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包含各城中村自办,企业物业自办的道路停车场)及划定的所有泊车位全部实行免费停车,可采取正定停车管理经验。停车管理员可设为公益岗位,按停车场大小安排公益岗位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停车场秩序,纠正违停车辆,防止乱停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