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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康君元委员:薪资保密合情合理 但可以适度公开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胥文燕 
2020-01-08 11: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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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同事间工资应不应该公开的话题引发热议。有媒体以“你会打听同事工资吗”发起投票讨论。现实中,有不少公司将“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写入合同,那薪资保密合理吗?法律能不能鼓励用人单位公开职工薪酬?带着这些热议话题,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君元。

省政协委员康君元。 记者 胥文燕 摄

  薪酬保密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就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康君元说,企业和员工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双方都有选择的自由。企业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利益;员工也要合理关注自己的薪酬,进行合法的利益保护。

  不能狭义理解“同工同酬”

  康君元认为,要求企业公开职工薪酬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而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评价是综合性的,会考虑员工在公司中发挥的作用、在团队中的地位等问题。

  “委派其他任务、指派临时性工作等,在现实中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把这些列入绩效考核。”康君元说,这种情况下表现好、明显优于和他“同工”的员工,得到薪酬奖励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一味讲求“同工同酬”就会打击实际上做出更大隐形工作的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康君元说,制定薪酬保密条款可能分为大中小初创或者比较成熟的企业,员工工资的高与低不仅仅和工作付出有关系,还依托企业本身的盈利状况。盈利状态好给员工多发放工资,一定时间内比较紧张,干同样的工作,工资可能会低一点,这些是完全允许的,而且是值得去鼓励的。

  职工薪酬方面适用于法律底线规定

  对于法律能否鼓励用人单位公开职工薪酬的热议话题,康君元看来,既没有必要,而且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用人企业首先有用人自主权,而职工薪酬方面适用于法律的底线规定——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或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给员工上社会保险等等。”

  “有些媒体完全站在所谓的弱势劳动者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道德绑架了。”康君元说,这样不仅无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实际上最终买单和承受损失的还是劳动者。一味鼓吹公开薪酬,会加深了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对立,造成效益下降。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对于是否公开薪酬制度,康君元认为,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弊端,单纯靠公开薪酬制度去衡量是否公平的评价每个人也是不现实的。

  “应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进行适度的公开。兼顾调动员工的士气和对员工隐私的保护。”康君元说,薪酬设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靠着公开去解决,不是万全之策。适度的公开、适当的隐私和适当的保密应该是结合起来的。

关键词:两会,薪资,民生责任编辑:胥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