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因疫情需要,定点医疗机构需开通医保结算“发热门诊”和“发热病区”的,建立绿色通道,改造升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定点交互平台”,对于医院端发起的新增“发热门诊”和“发热病区”实现计算机自动审核,做到及时办理。
通知要求,对HIS系统已备案医师调转“发热门诊”和“发热病区”的,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不再进行审核,即可上传医保费用。
对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挂网的品种,医疗机构可先采购后备案。同时,建立企业挂网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增补挂网,确保用药需要。
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医保总额控制限制。根据实际情况先行预拨一定资金给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
此外,通知明确,春节假期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省本级各医保经办机构有专人值守。疫情防控期间,购置医用防护口罩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